台灣區人工飼養鴕鳥協會 -- 台灣區人工飼養鴕鳥協會團體標章使用規範
加入最愛 | 會員中心 | 聯絡我們 | 網站地圖
回首頁 | 最新消息 | 討論區 | 聯絡我們 | 部落格 | 鴕鳥Q&A
鴕鳥消費資訊
協會輔導資訊
協會相關資訊
鴕鳥資訊簡介

台灣區人工飼養鴕鳥協會團體標章使用規範   

台灣區人工飼養鴕鳥協會團體標章使用規範

 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第二屆第六次理監事會通過

 一、標章使用申請人之資格

(一)台灣區人工飼養鴕鳥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以及本會會員均得申請使用本標章。

(二)本會會員如需使用本標章,均須經本會理事會審核同意後始可使用。

二、標章使用之控制

(一)應依本會章程第七條正式入會為本會會員後,始可申請使用本標章。

(二)本會會員停權期間及除名後,不得使用本標章。

(三)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經本會主動發現或檢舉查證屬實後,得由本理事會視情節輕重,予以公開警告、求償或進行訴訟:

1、非本會會員使用本標章者;

2、本會會員於停權、除名之處分後仍使用本標章者;

3、未定期繳納本會常年會費者;

4、本會會員未經理事會同意而使用本標章者。

三、本標章使用範圍:

(一)本標章已使用範圍:會刊、會員證、理監事及會務人員名片。

(二)本標章得使用範圍:徽章、信封、信紙、旗幟、辦公處所招牌等足以彰顯本會組織或會員會籍之相關資料。

四、本規範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友善列印
  << 上一頁 下一頁 >>  
鴕鳥肉專賣店
有心肉舖子
鴕鳥肉Facebook
台灣區人工飼養鴕鳥協會 版權所有 2009 TDOA All Rights Reserved
電話TEL:04-2213-1776 傳真FAX:04-2213-2376 地址:412台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二段671巷110號
網站維護管理:艾肯數位多媒體 建議使用 1024x768、IE6.0 以上版本觀看本網站
加入最愛 | 會員中心 | 聯絡我們 | 網站地圖